日前,中共临沂市纪委、临沂市监委对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董宜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宜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多次参加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董宜山身为党员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纪法底线失守,把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数额特别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临沂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宜山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职务,并责成临沂中汇地产有限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将其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