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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白彦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原所长李长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11-24

日前,平邑县纪委监委对平邑县白彦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原所长李长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长平身为国土领域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赞助费;贪欲膨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靠“土”吃“土”,热衷权力变现,在工程承揽、卫片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长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长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平邑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