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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4-28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要早部署、早提醒,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守政治担当,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纪律规定,带头抵制“四风”,做到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

通知强调,要知敬畏、守规矩,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自我约束,守住纪律底线。节日期间,严禁违规聚集性聚餐;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租赁车辆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要畅渠道、强震慑,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畅通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收集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疫情防控和“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及时发现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实行快查快办快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县区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效,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9-12388;

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linyi

举报信箱:临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