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 首页 > 清廉临沂 > 正文

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9-25

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厉行节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遏制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氛围,临沂市纪委监委日前印发通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要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具体责任、分内责任,作风建设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委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主动履职尽责,坚决抓牢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通过集体传达、专题会议、警示教育等不同方式将作风建设有关精神、要求层层传达到每个部门单位、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提醒谈话的提醒谈话;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敢于揭疤亮丑,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相关主责部门在抓好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做到文明过节、节俭过节、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高压线,确保廉洁自律。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也是考验广大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的试金石。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守住纪律底线,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严禁违规吃喝、奢侈浪费,坚决防止“舌尖上的浪费”;严禁公款相互走访,违规收送礼金、月饼节礼、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实物用品等;严禁大操大办婚宴、升学宴等喜庆事宜;严禁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用公款和个人安排的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租赁车辆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要从严执纪问责,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坚守重要节点,在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既要紧盯面上“四风”问题的趋势和动向,又要紧盯具体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奢侈浪费歪风。对顶风违纪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县区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要继续在常和长、深和细上下功夫,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易发多发的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9-12388

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linyi

举报信箱:临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