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心组成员围绕民法典,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戚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开创了我国法典立法的先河,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好用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自觉做民法典的坚定维护者、模范践行者,让民法典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民法典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紧密联系,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懂弄通条文内容,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深入思考民法典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联系,把学习运用民法典贯穿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全面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保障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落实。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履行监督职责贯通起来,重点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开展监督工作,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具体工作中,突出“三个紧盯”,即紧盯学习贯彻民法典情况强化监督,紧盯公权力运行情况强化监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刻领会把握民法典蕴含的法治精神、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规范精准履职、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