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临沂市纪委监委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动31个市直主责部门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全市各级主责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现筛选一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持续动态监测,认定监测帮扶对象3849户9222人,帮助有劳动能力的5.6万名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对2208名“三无”失能人员实施护理救助。抓牢产业建设,全市累计落实街接资金14.47亿元,实施项目381个。抓好3251个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培育和276个扶贫车间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四权分置”管理机制。畅通就业渠道,鼓励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增设公益性岗位,全市1745个光伏扶贫电站设置光伏公益岗位5.9万个。强化金融扶持,全市共发放金融贷款38833.9万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123.9万元、富民生产贷38710万元;贴息2825.3万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贴息12.8万元、富民生产贷贴息2812.5万元。
教育领域: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所,新增学位0.8万个;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8所,新增学位5.6万个。落实中小学规范办学制度,市级转办交办违规办学问题53条,均逐一落实整改。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问题,全年规划取暖项目16个,已全部完成。印发《临沂市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县区检查全覆盖,交叉检查240所学校,发现问题480条;市级检查抽查学校73所,发现问题136条。组织开展“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查实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10起、处理教师14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全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卫生健康领域: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全市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定期核酸检测达到231.8万人次,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疫苗2109.21万剂次,覆盖人群1017.95万人。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查办各类卫生领域违法案件3290件,累计罚款金额642.16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7.63万元。开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10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0余份,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共记135份,查办违法案件40件,罚款20.7万元。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处理处罚14家涉嫌无证行医的机构,取缔6家,立案处罚8家;查处无证行医85件,罚款金额379.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件。
医保领域:开展医保基金“守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检查全市8513家定点医药机构,追回和拒付医保基金3.01亿元,行政罚款274.4万元,暂停结算235家,解除协议65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7个,移交司法机关问题线索12条。提高“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的高血压患者38.51万人,糖尿病患者16.46万人。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国家级试点,待遇享受人数4869人。开通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网上办、掌上办3801人次,避免群众转诊备案“来回跑”。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省级试点开通定点医药机构6600余家,激活人数657万人,“一码购药”交易笔数1114.15万余笔。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将690家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纳入台账管理,开展检查130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517件,罚没款522万元。摸排食品小作坊5992家,取缔“黑窝点”1家,关停或注销小作坊352家。检查网络订餐单位2.37万家次,责令改正526家,下线948家。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抽查食品经营者1100家,开展专项抽捡700批次,责令整改22家次。严打食品犯罪,侦办食品犯罪案件1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2名,移送起诉271人。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校园周边零售药店472家次、药品使用单位462家次,立案查处零售药店1家、药品使用单位2家。推进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全市共创建省级示范药店40家、市级示范药店40家、县级示范药店1908家。
住房建设领域: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市共解决物业领域群众反映问题15682个,推动成立业委会1699个,住宅小区物业覆盖率从去年的37.42%提高到92.7%。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共约谈物业企业257家,进行信用扣分31家,处罚15家、公开曝光10家。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改农村厕所42270个。排查美丽乡村安置区307个,整治乡村建设安置房工程质量安全问题674个。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检查,移交涉嫌违规销售及虚假宣行为案件8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物业领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排查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民营企业305家、城镇居民住房产权项目623个,涉及群众45.1万户,均已化解。
养老社保领域: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取消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12118人,新纳入低保16722人。严格落实低保备案制度,将1090名低保经办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人员纳入备案管理。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全市共纠正资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2个、低保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2个。解决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养老服务机构110处,殡仪馆10处,排查整治问题隐患1148个,解决78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党辉照沂蒙”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全覆盖专项行动,确保全市3912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人兑现养老待遇。
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行“双督办”机制,办理投诉线索22条,已完成清偿或签订还款协议7条,不属于清欠范围15条,清偿金额474.26万元。开发“临沂市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共受理农民工欠薪线索3694件,共为1596名劳动者解决欠薪1253.7万元。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实现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智慧化监管,共计采集录入工程建设项目1756个,农民工实名制信息34.2万人次,为87.5万余名农民工代发工资66.6亿元。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制度,防范解决因企业主欠薪逃逸或因可抗力造成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
税费改革领域: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前11个月累计减免税费161.36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36.95亿元。推广增值税留抵退税确认制,办理留抵退税29.7亿元。10月份以来,精准对接全市16户煤电和供热企业涉税需求,落实各项税收支持措施,为企业“减、退、缓”税合计0.89亿元。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措施,共办理延缓缴纳税费6.17亿元。对全市参保单位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截止11月份共为46287户企业减收失业保险费2.37亿元、为47429户企业减收工伤保险费1.84亿元。
安全生产领域:在全市41个行业领域以及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沂沭河流域三个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5万家次、整治隐患40.1万项,立案处罚6232家次,停业整顿企业863家,关闭取缔企业55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推进部门联合执法,累计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1310起。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货车超速215起,超载2.1万起,载客汽车超员1022起,疲劳驾驶281起。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停工整改项目260个,累计移交处罚376起,进行企业诚信扣分处理60家。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实施“双全双百”工程,打造256个服务场景并实现全程网办,材料、跑动次数、时限均压缩30%以上。推进“全域跨域通办”,推出132项“跨省通办”、298项“全省通办”、626项“全市通办”事项。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公布468项“免证办”事项,企业群众办理业务无需再开具证明和提交证明材料。率先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开展11类工程建设“一件事”主题服务。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综合许可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累计发证6.77万张。开通运行数字证书移动端平台“标证通”系统,推广应用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累计为投标人节约资金流12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