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立足百年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大战略决策。
这是向历史致敬的一年,更是向未来出发的一年。
一年来,市纪委监委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紧密联系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深学细悟笃行中凝心铸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理论清醒方能信仰坚定、政治坚定。
市纪委监委机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纲”和“魂”,明确主题、列出专题,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动和党支部督学促学作用,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重温党的百年历史,深刻体悟中国共产党开创百年历史伟业的成功密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百年历程中担负的重要职责和积累的宝贵经验。通过原原本本学、移动平台自学、专家辅导深学、交流讨论研学、走进基地沉浸学,掀起党史学习热潮;通过举办廉洁书画剪纸艺术展、红色主题诵读、微党课报告会、庆“七一”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厚植爱党情怀,赓续红色血脉。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悟到,“两个确立”是历史的选择、时代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增强了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扣“国之大者”,把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动态更新政治监督台账,跟进督导检查,强化监督问责,推动落地落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对省委巡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07件111人。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问题整改、“大棚房”整治“回头看”、 经济开发区腐败问题以及粮食购销、停车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护航临沂商城转型发展与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专项监督,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89起,处理275人,着力破解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用情用力,站稳人民立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市纪委监委把监督的“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针对近年来群众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差、小区内私搭乱建、配套设施不健全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治理,以“小切口”推动改善大民生。
2021年10月,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物业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其中,沂水县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超出政府定价收取某小区居民和沿街商户水费共计8855.56元,对小区居民加收用电公摊7596.6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风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122起,处理17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8份,物业服务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达到了回应群众关切、改进部门作风,推动提升治理水平的积极效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惩腐打伞”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推动医保部门开展医保基金“守护”专项行动,追回违规违约医保基金3.7亿元。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31个主责部门对17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75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7人。通过一次次监督、一项项整治、一个个案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将责任扛在肩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忠诚履职尽责,推进纵深发展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国企、金融、政法等领域,加大腐败惩治力度,着力减存量、遏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606件,立案49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41人,移送检察机关97人,严肃查处了冯华昕、侯明、李学谦、张大伟、李增刚、陈思贤等典型案件,释放强烈震慑效果。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树并举深化作风建设。通过以下看上 “直通车”机制,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查处“四风”问题77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2人。
严中有温度,严里有情怀。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万余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85%,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明确容错情形、标准和程序,实施容错纠错50起,为17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426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激励全市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
新的赶考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自觉把握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加快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