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踔厉奋发 笃行不怠——写在临沂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一周年之际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6-06

“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各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97件,立案9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组织处理184人,分别同比增长56%、23%、19%、41%。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4份,发现问题线索117个……”这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临沂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2021年6月4日,临沂市纪委监委召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系统集成,攥指成拳、凝聚合力,专班化推进改革任务,通过加强领导、理顺关系、优化机制、明确职责,推动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增强“派”的权威,体制机制运行实现统一高效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及其他综合性议题,直接听取常委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既有利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又是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的具体体现。”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表示。

深化改革以来,市纪委常委会先后6次研究派驻监督工作,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一名常委主管。分管和主管领导定期听取派驻监督工作情况,到各派驻机构调研座谈,与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谈话,不定期参加组务会、线索分析研判会、审查调查报告讨论会,把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做到实处。

从委机关部室、巡察机构选拔业务骨干充实到派驻机构,从派驻机构选调人员到业务部室工作,派驻机构40岁以下人员占44%,人员结构持续优化。强化全员培训、实践锻炼,选派44人次参与市委巡察、专案专班、换届督导等工作,以干代训、以案代训,业务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各派驻机构自觉主动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每季度书面报告驻在部门会议监督、从严管党治党、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舆情等日常监督中发现和掌握的情况及问题,每年底向市纪委监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派驻机构的身份意识和报告意识进一步提升。

心怀“国之大者”,始终坚守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

“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市委有安排、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有需要,我们必须立足本单位职能定位,认真梳理责任清单,扎实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时提出明确要求。

各派驻机构聚焦“国之大者”加强政治监督,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扎实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营商环境、“四风”问题靶向纠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监督工作,发现并督改问题261个,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政治监督内容越来越具体、方式越来越灵活、成效越来越凸显。

“今天的谈心谈话真是‘及时雨’,让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越过纪律底线,如果不尽快悬崖勒马,很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后果不堪设想。”市直某部门一科长在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与其谈心谈话时,主动交代个人违纪问题。这也是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的缩影。

各派驻机构聚焦常态化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责任横向协同,压力纵向传导”,发挥“四责协同”合力,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同步开展谈心谈话5200余人,征求意见建议360条,督改问题371个。统筹抓好日常监督,改进会议监督方式,密切关注严守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10个重点,督改问题280个。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既盯紧问题本身的整改,又关注制度漏洞是否堵塞、长效机制是否健全。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市直某单位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问题,督促该单位在全省率先出台《公职人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管理的规定》,使“模糊地带”有规可依,让“投机取巧”无处可藏。

“我们从‘小切口’入手,谋划开展‘靠企吃企’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其中,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监督已完成,违规出借资金、投资、担保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纪委监委审批并开展实施。”临沂市国控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在近日召开的派驻监督工作会议上介绍开展专项监督的做法。

各派驻机构坚持综合分析、点面结合,精准推进专项监督。先后参与配合粮食购销等10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完成医保基金、“大棚房”、砂石、停车场等4个领域专项监督,发现问题线索94个,立案64起,处分60人,组织处理35人。按照“一企(校)一领域”原则,各市管企业、市属高职高专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金融板块、代偿项目、合同领域、房产市场营销、阳光采购、校企合作等13项专项监督,发现问题241个,处理人员22人。今年5月,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实践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牵头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双专班”运行,市县联动,一体推进,建立定期会商研判、联合督导检查、问题线索移送、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与行业监管责任有机贯通。派驻机构从配合、参与,到牵头承担重点工作任务,逐步成长为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体推进“三不”,推动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成效

2021年10月11日,临沂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副科长于某某接受临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罗庄区监委监察调查;2022年2月15日,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科员尤某某接受蒙阴县监委监察调查;2022年2月25日,临沂市中医医院副主任孟某某接受临沂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兰山区监委监察调查……

深化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发布多条“室组地”联合审查调查消息,共采取留置措施4人,接受主动投案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给予9名涉案人员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派驻机构权威不断彰显,派驻监督震慑力持续增强。

“刮骨”是为“疗毒”,“惩前”是为“毖后”。各派驻机构坚持查办案件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保持“惩”的力度,提升“治”的效能,扎实做好以案预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针对市医保局驻政务大厅劳务派遣人员孙某某等3人违规办理医保业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案,深刻剖析案件背后的制度机制漏洞,督促对全市851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追回和拒付医保基金数额列全省第一位,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增强了反腐败的综合效果。

全面从严治党,既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更要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各派驻机构在督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同时,深化案例警示教育,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查处了市直某单位1名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后,督促该部门组织13个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案为鉴,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使受教育者“身临其境”,形成强烈的心理共鸣,增强了“不想腐”的自觉。

构建“1+N”格局,制度体系建设愈加科学完备

改革之初,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机构监督工作办法(试行)》,配套派驻机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8项制度;制定《派驻机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试行)》,采取“制度+流程+模板”的方式,配套派驻机构谈话函询、措施使用等8个大类75项小类文书模板;以流程图形式印发《派驻机构移送协审案件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及执行》,“一图式”解读派驻机构、部门党组(党委)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及相关政策依据。首次对派驻监督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并分门别类予以规范,派驻工作规范化水平有了极大提升。

今年,市纪委监委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将派驻监督制度攻坚补短作为十大专项行动之一,着力构建“1+N”制度体系,以派驻机构执纪执法工作规范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理、申诉案件办理、“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规定,切实做好派驻监督制度体系的“精装修”,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立志欲坚不欲锐,成功在久不在速。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临沂市纪委监委将继续以监督更深入、效能更凸显、队伍更专业、精神更昂扬为目标,以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助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贡献派驻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