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拓展“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针对营商环境“中梗阻”、涉企执法、第三方服务、招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查找损害我市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一)“中梗阻”方面1.政治站位不高,各自为政、权力部门化,在审批过程中,从部门或个人利益出发,违规设置门槛,部门单位之间工作不协同,审批事项互设前置条件。2.改革不彻底、职权不对等、流程不优、信息不畅,审批环节多、办事效率低,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3.“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意识不强,冷漠不热情,“打官腔”“唱官调”,“门好进、话好听、事难办”,限时办结事项久拖不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4.落实惠企纾困政策不到位,影响减税降费等政策效果;政策宣传不积极、不主动,企业知晓度不高;在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门槛高、范围窄,办理流程复杂、周期长,降低企业“获得感”。5.自身建设不力,本领不高、能力不强、专业不精,工作效率不高。6.不敢担当,服务发展意识不强,机械理解上级政策规定,习惯性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能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涉企执法方面1.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虚假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2.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插手企业经济纠纷或干涉企业自主经营权。3.选择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案件办而不结、拖而不决,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4.滥用行政执法权,违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违法查封、划拨企业财产和资金,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5.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不提出具体整改标准,或不给企业留出整改时间。6.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案。
(三)第三方服务方面1.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导致中介服务差、收费乱,甚至搭车收费、强行收费。2.职能部门、公职人员与中介机构利益勾连,存在“指定”服务现象,为“中介”非法垄断市场提供支持帮助。3.在办理审批登记时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根据中介机构事先提供的信息,有针对性地给予插队办理、优先办理、加快办理,从中收取“好处费”。4.超范围外包本职工作,将应由自身完成的职责任务转移给第三方。
(四)招投标方面1.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2.应招标不招标,采取拆分的方式将工程化整为零、肢解发包,规避招标。3.通过安排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排他性需求等方法,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4.缩小招标公告公开范围,公告时限不符合要求,使一些投标单位不能及时知晓。5.向中标单位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费等。6.不严格执行合同,以优先拨款引诱或以拖欠工程建设款威胁,借机索贿敛财。
(五)其他方面其他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三、征集渠道和方式1.举报电话:0539-123882.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linyi3.通信地址:临沂市北京路2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综合办公楼,邮政编码:276000。4.微信举报:微信搜索“沂蒙清风”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举报
请广大企业、市民朋友打消思想顾虑,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及时督促解决问题诉求,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核实、严肃处理,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临沂市纪委监委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