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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用好“第一种形态” 传导压力促整改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1-13

“此次谈话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感谢组织给我检讨自己、及时纠正偏差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履行好主体责任......”不久前,兰陵县纪委监委对因近年来落实危房改造工作不力的某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今年以来,兰陵县纪委监委在深化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谈话函询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祛除干部“亚健康”状态,让纪律约束进一步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

“我们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日常管理监督,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防微杜渐,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兰陵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敏介绍说,以“蹲点式”谈话、面对面交心谈心、贴身监督等日常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为抓手,强化监督重在防范的理念,抓在时时事事处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综合借助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手段,兰陵县明确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处置方式的运用情形、实施主体以及规范程序等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延伸监督触角,采取听、看、问、访等多种形式,因人而异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明确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侧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谈,做到对症下药,问题线索早发现、早处置。今年1至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02人,同比增幅129.7%。

“红脸出汗,防小慎微,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就是进一步把纪律防线前移,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将‘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兰陵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