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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 打通清廉村居“最后一公里”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11-12

村级“小微权力”看似微小,但是关系民生大计,涉及群众最切身、最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临沂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多措并举,积极探寻“阳光村居”建设新路径,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激活村级权力监督管理的“神经末梢”。

规范流程手册,实现照单履责。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形成合力,制定《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手册》,设重大决策、党建政务、“三资”管理、扶贫惠农、民生服务、阳光公开和其它等7大类42项,明确具体办理事项、政策依据、指导单位及监督电话,标注易发高发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将事项办理程序以流程图形式进行公示,村干部“照单履责”,群众“按图办事”,规范了业务流程,实现了由弱变强。例如,罗西街道庙山村一改往日业务办理依据不清、流程不明,群众意见较多的消极局面,定期整理村民办理较多事项,将办理流程以图文形式张贴公示,并转发至党员群、村民群等线上平台,实现村民办事“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

制定负面清单,标明权力红线。聚焦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列出30条村级“小微权力”负面清单,规范村干部的廉洁履职行为。通过划底线、标红线,为村干部“量身定做”权力运行界限,明确“可为”与”不可为”,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钻漏洞”“打擦边球”。自《负面清单》公开后,成立监督检查小分队,针对负面清单界定范围及廉政风险点等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

严格“四议两公开”,保障规范运行。从制度规范到过程规范,从制度约束到自觉履职,各村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每一项开支、每一个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员群众的同意才能实施。实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既为村干部戴上“紧箍咒”,又赋予党员群众“主人翁”权力。众参与、享知情、共决策、同监督,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