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关于巡察全覆盖工作要求,兰陵县委巡察机构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超前谋划、提前部署,加快推进村居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以高质量政治监督护航村(社区)“两委”换届有序推进。
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向中央看齐、与巡视对标,与时俱进精准定位巡察方向,深入把握“四个落实”“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脱贫惠民政策落实、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民生领域等方面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服务中心、保障落实作为巡察的主攻方向,确保基层党组织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政治巡察站位不降、方向不偏。为被巡察村(社区)建立“个性化问题清单”,并制定“一村一策”方案,确保查找问题点位全面。
凝聚巡察合力,严把换届人选。巡察开始前,兰陵县委巡察办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沟通,全力收集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及两委成员的财政审计报告、信访举报情况和违纪违法记录等信息。重点聚焦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村履行公权力的基层组织人员,特别关注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的两类人,做好信息分析研判。巡察组始终坚持“群众生产生活在哪里,工作场地就延伸到哪里”,深入项目实施现场、农户家中、田间地头问实情、询民意,引导群众向巡察组说真话、说心里话。同时注重对村(社区)“两委”班子重点事、重点人进行研判分析,确保为村(社区)“两委”选优配强带头人,为村(社区)“两委”换届打牢政治基础。
狠抓巡察整改,推动风清气正。巡察中,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巡察组充分做好甄别研判工作,作为立巡立改问题及时移交乡镇(街道),限时进行整改。巡察反馈后,要求乡镇(街道)党委承担村级整改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要负总责、负全责,牵头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督促被巡察村(社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及时彻底整改,同时加强对村(社区)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指导,并以乡镇为单位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属于问题线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优先办理、从严查处,以巡察实效回应群众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