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暨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任刚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安排部署,部分被巡察单位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戚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纪钢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从巡察情况看,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本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有的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抓整改韧劲不足,整改效果欠佳;有的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执行不严格;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有的评标专家履职不到位、评标不严肃。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巡察反馈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紧盯重点问题,锚定目标、靶向发力,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出整改成效。要举一反三,既整改具体问题,又深挖问题背后的责任、机制等深层次原因,全面排查、系统整改。要注重常态长效建设,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要把握好整改节奏,短期问题即知即改,长期问题分步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要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切实提高单位党建规范化水平。要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提出工作建议,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巡察组将向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被巡察市直部门单位、开发区、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联络员,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