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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暨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9-08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4月3日至7月10日,5个市委巡察组对16个市直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开发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个市委专项巡察组对8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日前,市委巡察机构已通过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和向被巡察党组织“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巡察反馈。

本轮巡察创新采取“常规+专项”组织方式,共发现各类问题728个。巡察中,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监督,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专项检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8月2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暨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安排部署。8月31日至9月8日,各巡察组向本轮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巡察反馈指出,上轮市委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有的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抓整改韧劲不足,整改效果欠佳;有的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执行不严格;有的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环节监管不力,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评标专家评标不严肃。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战略性,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动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市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工作措施》,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真正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虚心接受,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临沂加快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作出新贡献。

本轮巡察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收到一些情况反映,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于3个月内向市纪委监委机关报告,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同时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