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委对标对表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提高规格,拉高标杆,从巡察反馈、日常监督、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等方面强化措施,多点发力,做优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印发《关于对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关于建立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每轮巡察结束,临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临沭县委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提交临沭县委常委会审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临沭县委将每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纳入临沭县委常委会重要议题,集中整改期后,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向临沭县委常委会汇报巡察整改情况,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
“三方会审”严把关,确保巡察整改不跑题不走样。为提升巡察整改质量,临沭县纪委、临沭县委组织部、临沭县委巡察办建立了“三方会审”机制,即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初审后,再由临沭县纪委、临沭县委组织部、临沭县委巡察办会审把关。联动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见底清零。发挥临沭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作用,会同临沭县纪委、临沭县委组织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抓日常监督、抓集中督导、抓巡察“回头看”。去年以来,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210条,督促解决重点问题61个。针对面上问题和共性问题,临沭县委印发通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面上问题大整治、大整改,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相关职能部门先后修订完善制度规定56项。注重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专业监督优势,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通过巡察整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推动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评估问效见真章,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临沭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临沭县纪委、临沭县委组织部、临沭县委巡察办成立评估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临沭县委常委会听取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时进行分类评判的重要参考,纳入年度考评结果内容。整改评估结果划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对被巡察党组织在开展巡察整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全县推广;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列入巡察“回头看”重点关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