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临沂财金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临沂财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临沂财金集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摆在首要位置,2023年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巡察整改的讲话精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等,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多次召开集团党委会研究巡察整改,涉及巡察整改议题20余项。成立由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集团专职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整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监督2个工作专班,加强对巡察整改的调度协调和监督检查,共召开整改专班会3次、监督专班会5次。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实行“清单化管理”,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2次,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再次打紧整改板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人全程指导、监督,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健全制度机制为抓手,把巡察整改融入管党治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共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21项。
临沂财金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既亲自研究、部署安排,又跟进督导、加强检查。在牵头整改方面,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牵头整改6个方面的8个问题,以及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领导班子和个人26个问题,与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整改落实,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在调度协调方面,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会、巡察整改党委会等18次,签批整改意见2个,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司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10余人次,听取整改专班、监督专班情况汇报8次,及时了解情况、掌握进度、解决难题,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在责任落实方面,明确提出反思到位、纠正到位、追责到位、查处到位、建立制度到位、完善机制到位“六个到位”的巡察整改标准,把严的要求一贯到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整改不重视、不及时、不彻底的,该查处的查处,该问责的问责。在建章立制方面,在推进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司属单位深刻吸取教训,深入查找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1项;强调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长效机制,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力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存在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开展不扎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集团发展的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应学必学、应学尽学、应学立学,精心挑选学习内容,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集体学、个人学、研讨学等方式,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6次,学习有关议题21个。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5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进行学习,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二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切实将学习成果转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实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及上级指示批示等共19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通过集团党委会研究年度经营计划、变更公司章程、发债、预算编制等涉及集团改革发展、管理提升等议题20余项。三是多举措盘活存量资产。集团从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收益、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三方面持续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共出席各权属公司股东会、董事会28次,审议议题44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关于“把握“两个一以贯之”不准确且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抓落实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集团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明确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职责权限,将党的领导融入集团治理各环节。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实现党委班子在“三会一层”的全覆盖。目前,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共7名,分别担任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是坚持将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作为重大事项前置研究程序。集团党委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以党委会形式研究事项,已召开党委会23次,研究议题190项。三是完善有关议事规则。于2023年6月14日分别印发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内容,区分了议事职能,优化了决策机制,并在集团党委会议中,明确要求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非党委委员仅列席不再表态。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2023年5月中旬对各所属公司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专项检查,帮助相关公司从机制上找原因,加强监管、堵塞漏洞、系统治理,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确保制度落地生根;组织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深入学习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管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于2023年6月20日印发《关于加强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将重大事项划分为Ⅰ、Ⅱ、Ⅲ三类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面加强对集团及所属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五是提升抓落实力度。对规划中的目标、项目等及时跟进,对进展缓慢、推进质量不高的事项按照《督查督办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督促。对受政策调整、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的项目目标等及时进行研判、调整。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3)关于“深化国企改革不积极不主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不佳、部分内设部门作用发挥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深化国企改革。于2023年6月5日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措施的通知》,对照国有金融企业改革12项任务,结合集团实际,研究制定8项落实措施。于2023年6月19日集团党委会议学习《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经验总结与未来展望》,为新一轮深化改革奠定思想基础。关于“三项制度”改革问题,下一步集团将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将持续优化任职条件和考核评价,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坚持以“岗位、能力和贡献”为导向,实行领导干部考核常态化,做到“上”之有凭,“下”之有据,加大能上能下特别是下的力度,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的岗位竞争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在人员能进能出方面,盘点集团现有人力资源,全面掌握员工队伍现状,持续加大金融财会专业人才、骨干人才、急需人才等招引力度,减少综合类、辅助类人员比例。打开员工退出通道,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敬业度不够、业绩贡献不大、素质能力不胜任等情况的员工,依法按照劳动合同给予正常解聘;在收入能增能减方面,结合不同权属公司业务特点,全面推行二级公司工资总额分类分级管理,构建“分类评价、差异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干部职工进位争先、担当作为。同时实现薪酬管理增减有据,绩效考核正负结合。二是规范混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分别与14家具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签订《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从依法维护国有股东权益、业务合规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等方面,指导各公司依法合规开展日常经营工作;于2023年5月10日向各混改企业下发《关于报送混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各混改公司每半年汇报一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情况,持续加强对混改公司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支持;于2023年6月20日印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战略投资人遴选,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发展,提高了投资质效。三是加强对所属公司参股公司的管理。关于不掌握有关公司参股公司基本经营状况问题,已督促有关公司股权转让,退出不掌握具体经营情况参股公司或加强管理。关于部分参股公司无一票否决权问题,经梳理,3家公司《章程》内存在一票否决权;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2家;向4家公司发送《关于设立国有股东一票否决权的函》,已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一票否决权。四是持续催收参股的民资公司注册资本金。2023年6月30日之前,5家参股的民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实缴,1家参股的民资公司已缴纳部分资本金;2家公司通过股权回购、股权转让方式完成整改;6家参股的民资公司未到公司章程约定的资本金出资期限;已督促剩余公司尽快按照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完成资本金实缴。下一步在投资新设参股公司时,将进一步规范战略投资人遴选,将投资人出资能力纳入投资决策指标,同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约定出资期限,督促民营股东及时履行出资义务。五是加强对品牌等无形资产管理使用。严格执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得将机构名称、专用简称、商标标志等用于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不纳入并表管理的机构,严禁出售出借名号和挂名经营,规范了字号等无形资产使用,防范商誉风险,切实维护了国企品牌形象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于2023年5月24日分别与7家公司签订《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禁止各参股公司私自使用“财金”字样,嫁接国有资产品牌的影响力,开展不合规的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招聘、投融资、业务宣传等。六是有效发挥内设部门作用。财务管理方面,为进一步发挥财务职能作用,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6月5日印发《关于要求财务人员列席司属公司业务会议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财务审批流程模板的通知》,要求所属公司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时通知财务人员列席,财务人员对合同、支出事项进行审签,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向业务前端前移,从源头上规避了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进一步推进了业财融合。已赴10家所属公司,列席业务会议31次。统筹编制了集团及所属公司2023年度经营预算并报财政局备案。投融资方面,于2023年7月21日印发《投资评审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增投资项目必须经集团投融资发展部初审,根据项目情况上报投资评审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等,重大项目还需提报市财政局、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进一步细化了投资决策流程,规范了集团相关部室及所属公司投资职责。已召开投资评审小组会议3次。同时,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对20余个存量及新增投资项目档案进行梳理并查漏补缺,并适时对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加强了投后管理。审计方面,积极承担内审职责,对集团及所属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自主开展专项审计,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已对集团本部及12家所属公司出具内审报告(征求意见稿)。法律事务方面,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集团及各权属公司的合同进行审核、修改、监督、检查。共起草、审核、修改集团各类合同文书、协议共计513件,为集团合规经营保驾护航;为集团及各权属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日常业务经营提供法律咨询。共提供法律咨询200人次,有效降低了集团在缔约及履约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代表集团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或非诉讼案件,维护集团及各权属公司的合法权益。战略规划方面,于2023年3月31日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经营形势分析和年度工作思路研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印发《三年战略规划纲要》,加强了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系统形成发展路线图和保障政策体系。已组织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4次,研究议题3项。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4)关于“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用心用力不够、主要业务板块发展有短板、直属公司发展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系统谋划。聚焦主责主业,已将“打造服务体系全、经营业绩优、竞争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市内第一综合性资本运营平台”作为战略规划核心目标,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关于开展主营业务梳理和经营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集中梳理主业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系统谋划,多措并举提高经济效益。持续完善收益台账,要求相关公司报送《子公司无收益问题整改方案》;修改完善《投资管理办法》等投资运营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基础管理和投资项目管理水平;积极对接省属国企平台,寻求合作机遇,助推集团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主要业务板块发展。关于地方金融板块。将突出金融服务主业的措施纳入集团三年战略规划,后续资金优先向盈利成效好、发展动能强的金融业务等板块倾斜,通过扩充资本金、拓展融资渠道、完善业务布局等方式,做强做优做大新旧动能基金、小额贷款、商业保理、应急转贷等金融服务平台。关于光伏新能源板块。有序整合光伏资源,逐步形成一类业务主要由一个公司运营的管理模式。持续增强融资结构与项目投资期限的匹配性,按照“短变长、高变低、小变大”原则优化融资结构。关于产业园区及数字化综合服务板块。积极响应国企参与招引的部署要求,正在谋划以楼宇为载体,开展以楼宇经济为主题的招商经济,实现以楼聚产,以产带园,以园兴城,推动产业园区板块实现突破性进展。三是加强对直属公司指导支持。督促有关公司聚焦主业发展,进一步提高站位、拓展思路,充分利用政策和资源优势,盘活自身资产,在保证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开拓新的业务模式,积极迎合市场,多方位提高利润增长点,实现“造血”功能,形成良性发展循环。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5)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不力、对外投资把关不严、债务处置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研究制定了集团党委会会前学法方案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已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党委会议会前学法3次。二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于2023年6月14日印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时补充风险防控方面内容,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部审计稽核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于2023年5月22日印发《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全面风险工作流程、管理部门及职责,切实建立全面风险防控的组织体系。三是严管严查违规投资经营问题。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6月8日,组织机关部门、司属单位负责同志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进行解读学习。集团董事会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对违规投资经营问题进行认定并追究责任。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集团董事会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决定,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纪律问题,作出相应处理。四是加强对出借资金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资金拆借工作,于2023年7月21日印发《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了集团与直属企业之间、直属企业相互之间资金拆借审批、决策、办理流程,明确了拆借期限及拆借利率,其中集团直属公司和控股公司向集团申请借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的,原则上需要向集团提供足额的抵押或担保措施。五是健全投资管理体系。于2023年6月20日印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形成投资计划管理、决策流程管理、投资事中管理、跟踪管理与评价、投资风险管理、责任追究等模块的投资管理机制,完善了投资决策程序,明确了投资原则及标准,设置投资门槛,对于禁止类项目一律不得投资。同时,对做好全面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法律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做了充分界定,切实加强了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六是严格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对集团外派董事、监事人员进行重新梳理,结合各公司实际对委派人员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对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的人员及时进行更换调整,共计26人。于2023年5月10日向各权属公司下发《关于报送董事监事履职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各权属公司董事、监事每半年汇报履职情况,督促外派董事、监事融入公司治理,有效加强了管理主动性。下一步计划将各权属公司董事、监事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评。七是加强对无收益子公司管理处置。于2023年5月30日向5家存在无收益问题的公司下发《关于报送<子公司无收益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根据实际划定低效、无效企业范围,通过加强运营管理、推进资源整合、有序清理退出等方式推动无收益企业妥善处置。目前,以上5家公司已制定《子公司无收益问题整改方案》。八是积极化解债务风险。通过融资租赁业务整合小额贷款、延长部分贷款期限、置换部分高利率融资等方式,不断优化融资结构。于2023年5月10日,向有关公司下发《关于报送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按季度报送不良资产处置情况,按照“依法合规,尊重事实,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同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市财政局按年度申请提取资产减值损失,以保障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抓作风建设韧劲不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于2023年6月5日印发《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围绕管党治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执纪监督、反腐败斗争等六个方面,制定了工作任务25项,明确责任人、责任部室及完成时限。同时,建立形成《集团党委“一把手”、班子其他成员及司属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管党治党明白纸》,将任务分解到个人,压紧压实了责任链条。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集团党委书记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于2023年4月25日主持召开2023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于2023年7月17日主持召开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委会暨党委委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会议,督促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2023年上半年以来,集团党委会学习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议题37个,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3次,跟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了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三是严格执行谈话制度。集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2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的部室、公司主要负责人谈话42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
(7)关于“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执纪审查‘宽松软’、警示教育打折扣等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对监督执纪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实践锻炼,参加市纪委监委专业培训12人次。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市委巡察、“12345·临沂首发”、内部审计发现问题中,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线索;把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依规依纪依法执纪审查。按照市管国企、市属高职高专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情况在报集团党委审批前,通过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市纪委监委同意,立案审查的案件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后所查办的案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相关业务部门的全过程指导,确保在把握政策、调查取证、定性处理等方面更加精准规范,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办理。三是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性。参照受到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的领导班子成员需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或说明的规定,从2020年开始,集团纪委会同党群工作部本着从严的要求,探索开展党员干部职工也要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讨或说明,发挥既教育本人、又警示他人的作用,这一做法将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巡察整改以来,探索建立完善公开通报制度,凡是运用“四种形态”办理的案件,用好督查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载体,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
4.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8)关于“调研工作走过场、专项整治活动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5月22日集团党委会议中,集体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深刻领会了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了方案要求。于2023年6月21日印发《关于在集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1+n”调研任务,推动分管领域调研全覆盖,不再将慰问、帮包、参加会议归类为调研,切实转变作风,每年至少形成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真正做到“调”有所得、“研”有所获。二是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及时改进专项整治思路,结合平时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对整治什么分析深,对怎么整治研究透,通过对“12345·临沂首发”重点工单的排查、超范围发放福利问题的监督检查,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人。统筹用好专业力量,借鉴市纪委监委“双专班”工作法,根据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性质,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整治,集团纪委加强对整治过程的跟进监督、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置。同时,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巩固整治成果。
整改进度:已完成
(9)关于“滥发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查“四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纠正“四风”问题;针对某公司全员发放高温补贴的问题,除按边巡边改要求退回超范围发放的防暑降温费,集团纪委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理,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以案促改,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二是从政策依据上进行落实。集团在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加强工资总额分配管理和规范,同时继续强化对集团及权属公司购买补充商业保险的规范监督,保障职工合法利益,激发工作积极性。三是从制度上规范。结合上级出台的最新政策规定,于2023年7月13日印发《关于规范职工福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责任部室,从严把好制度关;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四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于2023年6月14日修订《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区分了公务和商务接待审批流程,完善了接待报销流程,并提倡在商务接待中适度点餐、抵制浪费,不购买高档酒水,有效控制接待成本。
整改进度:已完成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0)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现金借款有关制度。集团有关人员两笔现金借款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归还。已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使其认识到错误的行为并深刻反省。巡察整改以来,认真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规范了个人借款有关流程,进一步加强了现金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一方面,不断完善审批流程,在公差报销审批手续中增加人力资源部审核环节,确认公差审批手续完备合规后方可走报销流程。另一方面,为强化集团干部职工制度流程意识,结合年度培训计划,将《考勤管理办法》和差旅费报销流程列入“财金云课堂”培训课程安排,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用车即登记”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进一步强化了用车人员登记管理,确保公车加油量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整改进度:已完成
(11)关于“原始凭证不完整、多列费用、工会经费收缴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物品领取流程。强化物品领用管理,制定了纪念品领用审批表、办公用品申领单等制式表格,并要求相关单位留存,及时更新物品领用台账。二是完善支出附件标准。于2023年6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改造修缮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巡察出原始凭证要素不完整的逐一整改,特别是对工程类项目支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三是规范工会会员管理。加强对集团所属公司工会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不纳入集团工会管理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公司自行建立管理台账,集团工会不定期进行检查。已在相关人员2023年3月、4月工资中分别扣除2020年以来未缴纳的个人工会会费,共计2425.15元。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于2023年4月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共盘点固定资产5530项,发现并整改问题7类118项,并将盘点结果及时向财务管理公司报送,确保系统登记信息的一致性与准确性。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对大批量采购的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等资产,依据其特点按照采购总价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短板
6.领导班子“头雁”作用发挥不到位
(12)关于“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于2023年6月14日印发《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会前集团党委书记应与党委委员充分沟通,上会议题广泛征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有关单位意见,意见一致或集中的议题方可上会,坚决杜绝“一言堂”;坚持实行末位表态制度,要求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在其他参会人员未发表意见前,会议主持人不发表倾向性意见,切实强化集体决策,提高决策质量;集团各部室、公司所提报议题须由本部室、公司负责同志认真核对把关,并经内部决策流程审议通过后,方可上会;涉及投资项目事项需经集团投资评审小组、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上会。
整改进度:已完成
7.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1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党建知识培训,提高支部的政策领悟力。已于2023年5月17日举办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业务骨干讲授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了党建业务学习,提高了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继续组织支部加强对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党建知识和政策的研究,做到正确地贯彻政策、执行政策、落实政策。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各支部的检查和问责。要求各支部对近3年党建资料进行全面梳理规范,重点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党费收缴台账、党员发展和党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列出资料清单,逐项梳理、分类划分、重新整理规范。同时,印发《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任务及“三张责任清单”》《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形成党建工作效能倒逼机制,加大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支部和个人的问责力度,使党建工作成为“硬指标”。三是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学习认知。集团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并严肃批评,工作人员做出深刻检讨并重新撰写了发言材料,并表示今后严守纪律、端正态度、争取学习上取得进步。四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党员意识。进行党员集中培训、开展“进基地、受教育”活动,教育党员把学习思考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进行“充电”和“补血”,坚持学习的系统性、经常性,增强党员意识,自觉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使学习内化思想、指导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1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切实提高了理论水平,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将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政审考察人、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督促其切实负起责任。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指定了专人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管理并监督,压实责任、明确职责,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了党员材料规范完备、要素齐全。三是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审核发展党员程序和材料,切实发挥集团党委审核把关作用,把好党员入口关。2023年开展积极分子知识测试1次,成功发展预备党员25名。
整改进度:已完成
(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8.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5)关于“上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自2019年巡察发现问题以来,集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于2022年5月开展了“回头看”,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重新建立了整改任务“问题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配合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一方面,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再落实,确保真正完全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对确有困难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重建了巡察整改台账,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找出了依据,落实了情况。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后,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净资产利润率较低、投资收益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积极采取系列举措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完善《督查督办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投资收益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职工福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全面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强化督查督办。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督查督办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督查督办结果与监督执纪问责、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干部任用相结合,推动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整改以来,集团党委已督办3次,集团纪委对巡察整改不彻底、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给予2名司属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批评教育。三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跟踪对接,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上缴分红,保障投资收益。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9.问题整改未见底到位
(16)关于“问题整改的深入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全额追缴违规发放考勤费。上轮巡察发现有关公司违规发放2015年度考勤费已全部退还。三是全力推进逾期过桥资金清收清欠工作。针对2019年市委巡察指出逾期过桥资金较多的问题,有关公司专门成立三个清欠小组,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通过上门清收、行政划扣、法律诉讼等手段,加快推进清收清欠工作。坚持一边清收清欠、一边吸取教训,查找管理漏洞,加强对过桥资金的全过程监管,把风险降到最低,2019年市委巡察指出逾期过桥资金问题以来,未再发生新的逾期业务。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10.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17)关于“在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异方面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内审整改长效机制。于2023年5月23日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调度工作办法》,对审计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标准、时限要求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了每一项问题都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全面兑现整改目标,形成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清收清欠力度。有关公司已向多家欠款公司发送律师函,并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准备起诉,力争尽快清收逾期欠款。同时,已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集团投资评审制度、项目投资决策流程,做好项目投资调研、风险评估、第三方论证、投资收益分析及可行性研究,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严格按照合同使用审批流程办理,做好合同风险防范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把项目投资风险降到最低。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筑牢政治思想根基,实现政治站位再提高。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重要部署要求,站稳政治立场、恪守政治原则、把好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成果转化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回弹返潮;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时间表、路线图,分阶段明确目标,细化具体措施,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到推动集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上来,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常态长效。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各类“四风”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履职、廉洁用权等情况的政治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定期研究部署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真正做到“扛稳抓牢做实”。充分发挥集团纪检监察职能优势,深化“三线一片一专一档”监督模式,盯紧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体推进“三不”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5257717;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7号临商大厦3314室;电子邮箱lycjtzj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