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财政部门当前一项严肃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作为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实践,作为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机关意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途径,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发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统筹安排,多线协调推进。建立整改进度实时调度表,建立责任单位、科室联络员制度和“周调度、月总结”制度,切实做到全盘把握、全程推动、全面把关,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各责任单位、科室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控制节点,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扎实,推动全市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1.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全年党建工作的主题主线,制发《临沂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临沂市财政局党组织、党员2023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细化学习、研讨专题,通过“原原本本学、分层分类学、融会贯通学、集中宣讲学、创新方式学”,带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比实干、比服务、比担当、比创新、比作风”。二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第一议程”制度》,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7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9次,搭建五种学习模式,加强青年理论学习,全面带动深学笃信、知行合一。三是认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各理论中心组成员围绕“弘扬沂蒙精神”专题,坚持“三个摆进去”,撰写发言材料。严把材料质量关,建立研讨发言材料提前预审制度,机关党委对研讨发言材料进行初步确认,对主题、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修改,定稿后汇编成册呈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切实把学习领悟、研讨交流的成果体现在政治担当、服务大局、提质增效、作风转变上。四是于4月27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涉及该问题的4名班子成员做深刻检视剖析,逐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另2名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认真整改。五是按照“讲故事、学理论”要求,定期举办“讲故事、学理论”分享会,从习近平总书记成长经历、奋斗足迹中领悟精神伟力,总结破解难题的经验和方法,更好指导业务实践,争创一流业绩。六是建立省市重点任务推进台账,并根据纪检监察部门“一两双双”政治监督要求,建立2023年度履职清单台账,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项任务作为清单的“第一项内容”,按月调度推进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 关于“对全市财政工作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十四五”财政规划,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工作,深入分析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二是围绕“十四五”期间中央、省级财政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发展思路以及市“十四五”规划中涉及财政的主要任务目标,结合我市财政经济形势、财政改革重点领域,制发《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要点》,明确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市财政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和遵循。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合当前财政工作实际,从加强政府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方面着手,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零基预算理念,从加强政府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8个方面明确28项具体目标任务,有力推动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整改进展:已完成
3. 关于“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累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战略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4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思想领悟,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二是建立《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完善政策落实调度机制,根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及时调度每季度落实情况,推进各单位将任务分工落实到位,激发单位对上争取资金、政策的积极性。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4. 关于“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的必备条件。二是建立市级预算安排与往年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安排2024年预算时,已统筹考虑往年预算执行率、查出审计问题,对审计发现2022年五项经费预算未按上年执行数编制的预算单位,扣减其2023年单位公用经费,构建了“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三是按季度对预算执行较慢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四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同时借助一体化系统强化对新增“三公”经费的监控,严禁预算单位未经批准调增“三公”经费。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5.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产自临沂”品牌宣传提升工作,于4月25—28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2021年度农产品品牌提升(产自临沂门店建设)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对接沟通,督促市农发集团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市农发集团已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按程序拨付资金。二是指导县区完成前期问题的整改工作,经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于6月份开始,对高标准农村农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每月通报,督促落实到位。三是具体相关问题已指导县区完成整改。经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6月份开始每月通报高标准农村农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达不到优良等次的政策和项目,已按不低于10%比例压减今年预算,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等及以下等次的,已按5%的比例压减单位公用经费预算。五是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管理水平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形成了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构建了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整改进展:已完成
6. 关于“个别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然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综合财力,坚持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核心工作抓紧、抓实,配合税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摸清税源底数、强化税费征管,力促应缴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持续提高收入质量。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5.8亿元,增长6.1%,居全省第5位;税收占比73.8%,居全省第5位,收入增长、税收占比两项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二是积极利用再融资债券政策。2023年,经积极对上争取,将到期债务置换成期限长、利率低的再融资债务,有效缓解了市县还本付息压力。三是统筹资金资源,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结合省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财政困难县激励性转移支付等转移支付资金,对财源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区予以奖励,引导县区培植壮大优质高效财源。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7. 关于“履行市管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市管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清单》,科学界定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边界,有效引导推动市管金融企业提升经营绩效和发展质量。二是开展并完成对3家市管金融企业聚焦主业情况的调查工作,引导市管金融企业进一步聚焦主业经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召开专题局党组会,研究了国有企业2023年度用工计划,通报了3家市管金融企业的人员情况、经营情况和业绩情况,有效提升了对国有金融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应对能力。四是聚焦优势互补,高效整合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等多方资源,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指导3家市管金融企业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尽职调查、评审管理等全流程风控管理措施,制定完善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办法,实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
整改进展:已完成
8. 关于“引导支持产业改革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市基金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适时召开市基金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调度市县基金工作情况,切实加强与县区的协调配合。二是制发《政府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将更有效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是发布第二批临沂市新动能人才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人招募公告,截至10月底,先后对接中信建投、英豪资本、巨能资本、中金资本、山东科创集团等十几家管理机构,进一步推进基金设立,有效搭建基金与项目对接平台,增进了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企业的对接交流,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创新创业企业发展。
整改进展:已完成
9. 关于“有的改革创新任务推进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大股权投资改革步伐,截至10月底,市级通过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资金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累计拨入各项基金30.19亿元,累计参与子基金41支、总规模211.45亿元。二是新成立致同双碳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20亿元,投向新能源及上下游等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新兴产业。三是在临沂第十届资本交易大会召开期间,设立基金专场,与27家企业达成投资意愿。
整改进展:已完成
10. 关于“政府采购改革措施落实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省厅调研座谈、业务对上汇报沟通等方式,多次向省厅提出省管平台系统改进建议,加强与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数据融接,对交易系统流程进行优化设置。二是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备案数据分析,重点审查未按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政府采购合同、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等问题,并及时督促代理机构对出现此类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三是严格履职尽责,优化采购流程,2023年以来,累计备案审查采购项目1911个,全市政府采购有关指标发生明显改观,推动政府采购行业风气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推进代理机构更加严谨、规范,行业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从严、从实监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强化结果运用,完善监管平台履约验收跟踪机制,制发《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红黄牌制度的通知》。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参与主体在审查监管过程中暴露的问题,通过预算绩效考核、不良行为公示等方式切实传导压力,构建压实各采购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已完成
11. 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审计发现、巡察抽查发现的资产核算不准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部门财务账不一致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补提以前年度应提未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确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准确、规范,并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及时更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数据,确保会计核算模块与资产管理模块数据衔接一致。二是举办全市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制发《临沂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和各市直单位对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市财政按照不低于30%的覆盖面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了复查,督促单位加强资产处置内控管理,提升全市资产管理安全性规范性。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 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临沂市市级财政评审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理顺了评审业务流程,规范了评审与其他财政业务衔接,有效提高了评审业务效率。二是制发《临沂市市级财政评审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对中介机构及人员警示提醒、约谈通报制度,有效化解项目评审过程中时限不严格、推进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投资估算评审细则》《招标限价评审要点》《工程结算评审细则》等评审方法和业务模板,制发《评审制度汇编》,提高了相关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透明化水平。
整改进展:已完成
13. 关于“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对资金流向、进度进行调度分析,严禁县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挤占挪用资金。二是完善政府专项债管理制度机制,实行“不过夜”下达、“不跨月”拨付制度,提高债券资金拨付效率;建立现场督办、定期通报制度,制发《关于2023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项目开工情况的通报》,通过建立通报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区和项目实施单位不断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根据中央、省专项债券规模,科学评判全市债务风险,统筹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尽最大努力争取专项债券,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发展。
整改进展:已完成
(二)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民生事项保障服务有弱项,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强
14.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关于落实“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若干措施》《临沂市财政局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等,进一步细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组成员共性责任、个性责任和相关单位(科室)具体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述职、报告制度。于6月29日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局党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报告在局各基层党组织范围内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开展局党组成员2023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述职报告,切实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推动落实。四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详细梳理2019年以来受到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的人员名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6月上旬,相关责任人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情况,开展批评教育,有效传导监督执纪严的态势。
整改进展:已完成
15. 关于“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抓好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发《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运用情形、对象、程序、权限、问责等内容,同步建立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全程管理台账,推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每月月底汇总钉钉考勤情况,次月5日在全局进行通报公示。三是根据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最新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重点放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制作廉政教育动漫《八小时之外 不可越红线》,生动剖析“八小时之外”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切实提升了廉政警示教育的体验感和互动性。四是建立“三谈一访”制度,对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家访,对职务调整人员进行了任前集体谈话和廉政谈话,让时时监督、处处提醒成为常态。五是根据财政业务调整,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强化流程控制”的原则,修订完善《国库科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内控制度,进一步丰富“1+8+N”内控制度体系内容,保障国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六是加强印鉴管理。实体印鉴由专人保管在保险柜,用印时反复核验并做好登记;完善对账制度,增加与科室、单位、银行间的对账频次,定期开展科室内交叉自查;针对财政专户利息按采取季度定期缴库,缴库情况留档备查。
整改进展:已完成
16. 关于“人员护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检查为契机,完成县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证照程序验证。二是对全局护照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登记造册。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完成2名人员出国审批事项,并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全面摸清了全局因私出国(境)护照底数,做到了应交尽交,进一步规范了证照管理和出国境审批程序,做到了应备尽备。
整改进展:已完成
17. 关于“学前教育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压实压牢县区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足额做好学前教育经费预算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县区学前教育支出主体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三是建立学前教育综合奖补机制。通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持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为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整改进展:已完成
18. 关于“部分资金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调度表》,督促各县区尽快拨付保费补贴资金,要求对2021年度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进度达到100%。截至2023年4月底,各县区2021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已完成足额拨付。二是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管理风险监测,研究建立社保基金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进展:已完成
19.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零余额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为在职职工办理公务卡,制发《公务卡强制结算明白纸》发局各单位科室,要求除从单位账户直接转账支付到供货单位外,个人支付差旅费等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推行使用“公务之家”APP,全面实行差旅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要求车票、住宿费等费用强制公务卡结算。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流程,杜绝了政府采购手续后补情况发生。四是规范资金支付方式,明确支付渠道,严防体外循环风险。
整改进展:已完成
20. 关于“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局资产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二是按资产管理规定核销资产、计提折旧摊销,确保资产账账相符。三是建立健全局机关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做好资产台账登记。
整改进展:已完成
21. 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财务人员参加2023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了业务素养。二是查明差错明细,及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三是严格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记账凭证编号和财务业务处理,未再出现凭证编号不连续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三)党建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
22. 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临沂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政治忠诚、理论武装、组织生活、业务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职责定位,有效提高局党组政治站位的大局意识,增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二是坚持以财辅政、财为政行,锚定省委省政府要求临沂“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当引领、作示范”的定位,围绕市委市政府谋划提出的“九大突破攻坚行动”,会同住建部门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三是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自身财力情况,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聚焦保障实施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着力支持科技、教育、人才、就业、公共卫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整改进展:已完成
23. 关于“基层调研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于6月19日制发《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细化调研重点、方法、步骤、成果转化等内容,提升调查研究的规范化和科学性。二是认真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紧紧围绕《方案》的24条调研内容、7个方法步骤和6点工作要求,部署安排全年调研工作。组织各单位、科室提报2023年度财政重点调研课题,共梳理调研课题30项,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调度。三是于4月27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名党组成员针对“调研报告未体现财政业务、联系基层党建内容”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四是制发《关于调整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组织党组成员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基层党建联系点指导工作,扎实开展“双报到”等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第一书记、红领书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成效显著。
整改进展:已完成
24.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于6月上旬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回头看,通过党支部自查、机关党委“线上+线下”双向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在“会议准备、组织、召开、总结、材料归档”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开展半年谈心谈话暨廉政谈话活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单位科室负责人与普通干部职工、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开展广泛的谈心谈话,充分交流理论学习、业务开展以及廉政自律情况,实现覆盖率100%。五是制发《临沂市财政局理论学习列席巡听工作细则(试行)》《市财政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巡听计划》《市财政局2023年度青年理论学习巡听计划》,年内实现巡听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组织生活质效。
整改进展:已完成
25. 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3年全市财政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制发《临沂市财政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临沂市财政局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机关党委(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推进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夯实党组领导责任、机关党委督促指导责任、基层党组织直接责任,推行台账管理模式,切实拧紧党建责任制链条。二是召开上半年党建专题党组会,研究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政治生态分析等事项,并督促党组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调研。三是制发《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细则暨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将落实组织生活考勤、补课制度,每季度调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和支部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推进制度落实落地。
整改进展:已完成
26. 关于“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5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后,当月量化积分依然为100分”的问题,根据《临沂市财政局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相关党员、党支部进行处理,切实提高积分结果运用的严肃性。二是制发《临沂市财政局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奉献积分内容,压实各基层党组织积分管理责任,切实使党员积分真正成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新时代党员队伍质量的有效手段。三是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自查自纠,对积分申报、认定、公示、评议、结果运用等环节进行重新审视,严肃纠正积分管理随意性较大、运用不准确等问题。四是针对“4名党员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未及时缴纳党费且未补交”的问题,开展党费清查,重点排查党员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期间、党组织关系转接期间党费交纳情况,对漏交、少交进行补交,4名责任人共补交党费187.96元。同步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形式严肃党费收缴管理。五是于6月中上旬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采取查阅党员纸质档案和“灯塔—党建在线”党员发展纪实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对2019年—2023年发展、转正的党员逐一清查,确保发展党员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整改进展:已完成
27. 关于“抓行业党建用心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践行“行业抓、抓行业”的党建工作理念,制发《临沂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指导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党组织制定《党建两张清单》,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搭建“局党组领导、机关党委指导、行业党委推进、两新组织党委支持、事务所党组织落实”的党建工作体系。二是制发《临沂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细则》等“一揽子”制度规范,实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三是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交流会,与行业党支部书记面对面交流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帮助行业党支部党建工作整体改进提升。四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临沂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并结合发展党员等工作,从发展党员标准、程序、材料填报规范等方面对行业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培训,带动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每天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系统查看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限时于当天提醒、纠正到位。
整改进展:已完成
28. 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年轻干部占比大幅提升,有效破解了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二是招录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考聘人员平均年龄25岁,均为财政金融类专业,整体呈现年轻化、专业化特征,为财政事业补充了新鲜后备力量。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年轻干部有关问题,认真谋划年轻干部培养工作。
整改进展:已完成
29. 关于“复合型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布局,精心谋划,制发《临沂市财政局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包含党务培训,青年干部素质提升培训、专题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综合业务培训、舆情培训等内容,并组织实施,逐步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二是稳步推进,精准实施,围绕“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学习市两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专项债券政策和发行业务流程、成本绩效分析与项目支出标准建设”、财会监督等复合内容开展综合培训学习,举办“全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专题培训班”、财政大讲堂等班次。三是精选优配,2023年上半年推荐13名干部到上级部门、基层一线、重点专班抽调挂职锻炼和帮助工作,全面提升了财政干部应急处突、群众工作、综合协调等复合能力。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政治站位不高,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0. 关于“未定期调度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牵头抓总、以上率下,着力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整改进度实时调度表,做到清单化管理、闭环式落实。建立责任单位、科室联络员制度,每条问题指定一名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整改进展情况信息、资料报送工作,保障及时、准确、全面和真实报送。三是建立“周调度、月总结”制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账一次,每月小结一次,切实做到全盘把握、全程推动、全面把关,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逐项认领,制定措施,刀刃向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层层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五是把巡察整改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契机。针对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定措施、堵漏洞,新建、修订、完善政策性文件及制度,健全常态化制度机制。
整改进展:已完成
31.关于 “党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题教育培训,举办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组织部门党建专家详细讲授基层党组织设置、发展党员程序、党员队伍管理、党费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支部换届选举、“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建实务工作,提高财政党务干部的党建知识水平,重点明确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和组织纪律。二是制发《临沂市财政局基层党组织选举(换届)工作手册》,明确换届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三是建立《临沂市财政局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换届)专项排查,强化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整改进展:已完成
32. 关于“多发工资追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准确计算多发工资金额,追回多发工资。二是严格工资管理,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津补贴、工资发放等相关政策文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整改进展:已完成
33. 关于“财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零余额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及时履行备案手续,并于6月21日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对工会经费实现独立核算。二是已逐笔梳理往来款账户中各项资金,根据梳理情况,与单位、企业实地对账,通过发函、电话等多种方式联系对方单位,逐笔进行清理,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已完成
34.关于“市本级预备费动支均未上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梳理预备费使用情况,及时提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加强分析研判,提高预备费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加强预备费管理,印发《临沂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动支程序,确需动用预备费的,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提报市政府研究审议,确保预备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合法合规。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高的要求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常态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落细管党治党责任,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把思想政治建设引向深入。注重强基固本,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积极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五型”模范机关,持续深化“弘扬沂蒙精神、打造担当财政”党建品牌建设,打造具有财政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市重点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财政事业突破发展的过程。
(四)高质量做好整改成果运用文章。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当前和下一阶段财政的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提高站位、把握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进一步凝聚共识、转变作风、汇集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奋力答好“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的财政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9—8113065、8139303;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玺悦大厦C座;电子邮箱:sczjjgdw@l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