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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释放以巡促改新效能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11-21

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办坚持把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学习《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为工作重点,为实现“突破高新”任务目标贡献巡察力量。

理清“责任田”,完善整改监督格局。以新《条例》为遵循,持续推进巡察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定《临沂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工作规划》《临沂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六大责任主体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15项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巡察机构12项统筹督促责任和被巡察党组织的11项整改主体责任,构建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贯通、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有力推进各责任主体各负其责、同向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绘就“路线图”,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完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指引》《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整改主体,细化整改流程和方式方法,将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公开反馈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集中组织整改、建立整改档案等11个环节细化为23项具体举措,把巡察整改逐项分解并模板化,绘制出全流程、全要素“路线图”,对被巡察党组织如何完成好整改任务作出规定,实现被巡察党组织由“被动改”“不会改”到“主动改”“规范改”的转变。

用好“建议书”,提升以巡促治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采取制发《巡察建议书》或其他适当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到巡察整改中来,以短、平、快的方式有效解决各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2024年,区党工委巡察机构向区党工委提报专题报告6篇,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巡察建议书》1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章立制3个,推动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上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