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方面,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推进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发现并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健全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线下线上同发力,拓展群众监督渠道。一方面,监督推动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单位制定村级“三务”公开制度,推动制定《村务公开目录》,对各行政村公开栏进行统一规范提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紧盯扶贫资金使用、低保、补贴发放、村级财务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制定“小微权力”制度,执行监督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搭建“阳光村务”公开平台,设置村务指南、管理服务流程、信息公开等栏目,群众“扫码”就能实时查询民生补助、资源公开、经济合同等项目,发现问题随时反映。
督导考核聚合力,推动规范“三务”公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联合市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平台内容上传的通知》,对公开项目、内容要求和公开频次进行了明确,并采取“定期平台抽查+不定期现场督查”方式,持续加大对“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录入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反馈,及时跟进督促问题整改。如,兰陵县清廉村居建设“双专班”每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情况形成通报,将问题反馈各镇街并督促整改,目前,组织督导检查5次,下发通报4期。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制定《临沂市清廉村居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将“三务”公开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镇级初评、县区复评、市级综评”,评出一二三类村,提高村居对“三务”公开的重视程度,确保“三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基层监督体系化,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抓实村级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村级监督力量配备情况摸底调查,制定《关于加强村级监督工作的提示》,配套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督力量管理“三张清单”,在经济独立核算村民大组设置纪检监察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和考核管理办法,对村级重大决策、“三务”公开和事项审批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直报乡镇纪委。抓好大数据监督,依托清廉村居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充分整合阳光村务、银农直联、产权交易等模块的数据资源,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资产、项目和政策等关键环节,搭建工程项目管理、资产资源交易等4个分析模块、23个预警项目,创新开展“嵌入式”监督,形成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实时预警、跟踪监督的智能化监督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