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项目建设一线的监督,不断提高项目廉洁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近日,山东沂蒙交投集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在项目部设立纪检监察联络站配备纪检监察联络员推进基层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
《办法》规定集团各权属企业在设立项目部的同时,同步设立纪检监察联络站、配备纪检监察联络员。按照应配尽配、同频共振、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了纪检监察联络站主要职责、纪检监察联络员任职要求及权利义务、考核管理等内容。设立纪检监察联络站配备纪检监察联络员旨在加强基层监督力量,构建基层监督网络,夯实基层监督基础。通过紧盯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围绕工程分包、机械租赁、材料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进行日常监督提醒;收集业主、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而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合规化管理水平。
《办法》首先在集团下属的5家工程类企业项目一线进行试点。目前,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和组织研究确定的方式,已设立纪检监察联络站24个、纪检监察联络员59名,正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示,今后将根据试点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法,逐步实现全面覆盖,逐渐破解基层纪检监察监督难题,切实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