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华案审查卷第17页谈话笔录中出示发票书证时,没有写明发票的突出特征和主要内容,笔录不够精准……”
“李某建案调取的任职材料不精细,没有精确到日,这会因关联度不够,导致有的行为难以认定职务违法问题……”
在罗庄区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剖析会上,评查组成员就卷宗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出。
“这样的剖析会我们已经组织开展了5次,共评查审查调查案件43件,找出并整改谈话准备不充分、证据收集不精细、文书制作不规范等5类问题97个。”罗庄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他们成立案件评查组,落实随机抽取案件、轮流阅卷评查、汇总问题集中剖析、个案反馈督促整改等措施,不断强化对办案工作的有效监督和质量管理。
为确保问题评得准、查得透,区纪委监委成立由分管副书记牵头,常委委员、业务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评查剖析小组,严格对照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以不同层级、不同方位,全面、客观评查案件查办程序、审批手续、文书制作、定性量纪、决定执行等方面问题,找深找透问题,确保不留尾子、不留死角。
问题汇总分类后,评查小组逐类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报告反馈至办案部门,并“清单化”跟踪督促整改,推动问题得到有效、彻底整改。
同时,重视结果应用,把评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易出、频出问题开展针对性讲解培训,个别突出问题落实重要环节“一对一”专门提醒重点防范等举措,不断加强办案能力建设,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措施。
案件评查落实以来,各纪检监察室、镇街纪(工)委移送审理的案件退回补充率逐月降低,每月评查找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少,在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改进办案工作,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的“指挥棒”作用凸显。
“今后,我们将不断深化这一措施,推动案件评查常态化,进一步用好‘指挥棒’,助力办案规范化水平和质量提升,把好案件质量‘生命线’,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罗庄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