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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纪委:让物业领域公共服务用房“回归公益”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8-18

“纪委的监督就是‘及时雨’,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社区办公用房这个‘老大难’问题,今后再也不用高价在外租房办公了。”

8月13日,在蒙阴县明德花园小区公共服务用房腾空现场,看着新腾出的630余平的公共服务用房,福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公慧青高兴地对现场的县纪委工作人员说。

高兴的不只有公慧青。“公共服务用房的移交,为我们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党建阵地提供了场所。经过与民政、街道办、社区和物业商量,准备利用这个地方,打造一处集党群议事、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图书阅览、亲情关爱为一体的社区党群服务平台,更好服务社区党员群众。该县组织部门的一名负责同志说道。

变化,源于该县纪委监委从今年3月份起开展的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

当月,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县50个居民小区开展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督导调研,发现部分小区公共服务用房建成后未移交或被开发商用作他途,导致公共服务用房的公益属性得不到体现,居民生活品质受到一定影响。期间,社区和物业多次与开发商对接,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事关小区居民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纪检监察机关岂能坐视不管?蒙阴县纪委监委把监督推动公共服务用房移交作为物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突破口,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实行专班推进、专项检查、专题督办,精准监督,靶向施治。

通过召开会议、日常调度、现场查看、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压紧压实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的责任,做好全面排查摸底,托清问题底数,落实整改监管责任,推动尽快完成移交。先后下发纪检监察建议8份、专项监督检查报告4份。全县共摸排出需移交公共服务用房42处,截至目前已完成移交12处,达到移交条件近期办理移交手续25处,需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后再行移交5处。

“我们坚持‘两线推进、一体整治’工作思路,通过加强与政府工作专班的配合,强化跟踪问效,拓展工作成果,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以‘小切口’推动‘大转变’,让公共服务用房真正回归公益属性。”蒙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王龙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