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于本周二下午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现在来进行报备……”这是临港区招商发展集团到该区纪工委监工委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备案登记时的一幕场景。
今年以来,临港区纪工委监工委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建制度明规定。今年5月,该区纪工委监工委印发《区纪工委监工委对区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各部门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梳理确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制定本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报该区纪工委监工委纪检监察室备案,进一步强化对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强监督重落实。该区纪工委监工委通过要求被监督单位进行事前报备、参加列席相关会议、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等方式,对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监督,最大限度防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执行过程中滋生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已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报备51项。
严查处深追究。定期监督检查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相关的会议记录、文件及相应台账等,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作出反馈,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及时整改,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