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对区直部门单位日常监督乏力的难题,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抓早抓小、抓常抓长,近日,临港区纪检监察工委结合实际,创新制定印发了《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联系区直部门、专业运营公司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厘清部门单位履责清单,拓展日常监督路径,实现监督联系对象的全覆盖。”该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办法》梳理了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日常监督的19项任务,在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重点的同时,为区直各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职责提供了指导和规范。《办法》还明确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列席会议、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等6种方式对区直各部门单位进行监督联系,为实现日常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遵循。此外,《办法》涉及的监督联系对象在包含区直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和各派驻单位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延伸,首次将驻临港国有通信公司、金融企业纳入联系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日常监督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办法》要求,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同时也将探索推动日常监督联系与政治监督活页‘建管用’深度融合,一方面将监督联系的成果及时纳入活页内容,另一方面以加强活页建设促进日常监督联系,实现对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的‘精准画像’,为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重要参考。”该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