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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完善内控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2-11

沂南县纪委县监委从内控机制入手,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日常监督,严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锻造“打铁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完善制度监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及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制度》、《外出审批报告制度》,念好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紧箍咒”,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一切监督的出发点是爱护,是对干部负责,防止干部从小错到大错,从量变到质变,通过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创新监督方法,变过去的被动、坐等为主动、走近监督,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内部专项监督活动、以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洁家访等形式,既传递组织关怀,又细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

推进重点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台账,在问题线索处置及办理中,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谈话函询等手段,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相关数据显示,先后核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件,对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谈话函询,1名进行了初核,提出批评教育4人。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基础上,对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执纪。去年以来,对3名违纪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