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权力好比脱缰的野马、断线的风筝,十分危险”“正人必先正己,特权思想万万要不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之心对待权力”……
近日,蒙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熊珂安就学习一份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提出要求,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研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决不能表里不一、以案谋私、以权谋私,严防“灯下黑”。3月9日下午,该县纪委监委机关第一党支部在集体学习通报后,大家纷纷发言,谈认识、讲体会。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透支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党的形象。“它不仅仅是违纪违法的干部个人受到惩处这么简单,这犹如监守自盗,比一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性质更严重、影响更恶劣,与‘三个严于’的要求更是背道而驰、格格不入。”该县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公翠萍说。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颐指气使。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吴汉秀认为,“这‘三个力戒’和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一样,都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底线要求。执纪执法权是用来惩恶扬善、服务人民的,不是用来耍特权、谋私利的。要时刻牢记自己就是‘普通一员’,丝毫没有什么特权和特别之处。”
“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首先要敢于和善于同自己灵魂深处隐藏的‘小我’作斗争,经常来一次自我革命、自我净化,把所谓的‘优越感’等错误思想扼杀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其潜滋暗长。”该县纪委监委二级主任科员李克忠说。
针对通报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其他单位内部重大事项,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长伊廷宝认为,“这警醒我们,对那些不合理不合规的请托事项,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学会拒绝、敢于说‘不’。因抹不开脸面而去做违纪违法的事,无异于作茧自缚。”
“要扛牢抓实内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进一步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熊珂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