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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建好用活巡察“人才库”  激发干事创业“一池春水”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3-21

去年以来,蒙阴县委巡察机构把巡察干部选配使用工作作为“源头”工程,通过严格准入标准、加强业务培训、注重规范约束、强化激励保障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推动巡察干部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拓源强储,建好巡察队伍“人才库”。制定《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人才库的分类储备、统筹使用、动态管理。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按需选取、协商确定”的原则,目前巡察人才库共储备纪检、财务、信访、招投标管理等10个方面的专业人才186人。每轮巡察,针对被巡察单位实际,有针对性选配业务型、专家型人才。如在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期间,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工作,专门从林业、执法部门抽调5名精通相关政策的干部,取得了良好成效。

培优育强,磨砺巡察监督“真本领”。坚持“1+3”模式,采取专家授课及巡前集训、巡中实训、巡后总结的方式,实现巡察人才库培训全覆盖、巡察全程学习不间断。借力上级系统平台优势,强化跟班锻炼、以干带训,目前已有20余名巡察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学习实践。建设完善巡察培训师资库,参加过多轮巡察、经验丰富的巡察“老兵”聚焦巡察重点,紧贴工作实际开展讲解培训,为人才库全员“蓄能充电”。建立新考选公务员、新提拔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机制,每轮巡察,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新考选公务员或新提拔干部全程参与,去年以来,已有8名新考选公务员和新提拔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开设“巡察讲堂”,举办“巡察组长讲巡察”、巡察业务研讨等活动11期,努力实现巡察业务能力有效提升。

规范约束,锤炼忠诚干净“铁队伍”。制定完善《县委巡察工作规则》《巡察干部十不准》《巡察干部保密工作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流程,用制度管人管事。创新实施巡察干部监督“五个一”举措,在开展巡察过程中,设立一名监督专员,直接对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对巡察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张贴一张监督公告,受理巡察期间反映涉及巡察干部的相关问题线索,充分掌握巡察组履职和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宣讲一堂专题党课,督促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维护巡察干部良好形象;开展一次廉洁测评,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分类处置,真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监督的巡察铁军。

激励保障,锻造干事创业“生力军”。实行“一轮一考评,一年一评优”的考核激励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对抽调干部政治表现、责任意识、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执纪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年度进行评先选优,评选巡察工作先进个人并通报表扬,纳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推荐、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