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应该要为人民谋福利,管理好村里的集体资产,可我却无视规定,将应该入账的租金挪作他用,违反了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江苏省丰县师寨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作凤说起那件挪用信号塔租金的事仍后悔不已。
“我们村原李庄小学有座信号塔,建了好长时间了,听说有租金,但老百姓也没见到,村里也没公示过?”年初,丰县纪委监委接到了接到群众这样的一封举报信。
“这事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决不能忽略,一定要认真核实。”丰县纪委监委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
“原李庄小学为村集体资产,信号塔如果是租用学校土地,收取的租金应当列入村集体账户。”调查组人员分析到。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到镇里对该村账务进行查阅,一路到村里进行实地核查。
“调阅村账务发现村集体账户中并没有这一笔收入。”“村里原李庄小学院里有一个信号塔,老百姓说不知道租金的事,这是照片。”一条条信息汇集起来,调查组人员判定,这里面一定有猫腻,决定与该村支部书记王作凤直面交锋。
“王书记,咱们李庄村集体资产有哪些?有哪些收入?”第二天,调查组人员找到王作凤进行谈话了解。
“我们李庄村集体资产有一个位于电动车产业园内的标准厂房,是扶贫资金盖的,现在出租给一个电动车厂,还有原李庄小学一处,是闲置的。”王作凤态度表现得很诚恳。
“咱们村里建有信号塔吗?”调查人员继续发问。
“信号塔?有啊。”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王作凤稍稍迟疑了一下,“信号塔都建在大田地里,占用的都是村民个人的土地。”但王作凤的回答却在避重就轻。
“占用的土地给村民租金吗?”
“应该有租金,听说他们之间还签了协议,具体多少我不清楚。”
“这个信号塔也是建在大田地里的吗?”工作人员从笔记本里拿出实地查看原李庄小学时拍摄的照片递给王作凤。
“这个……这个不是,这个是我们村原李庄小学院内的信号塔。”王作凤手拿照片吞吞吐吐地说道。
“这个信号塔是干什么用的?有租用协议吗?租金多少?租金干什么去了?”
在调查人员的连续追问下,王作凤道出了实情。“这个信号塔是移动公司建的,选点就在原李庄小学院内,占地面积约二十平方米,2016年建的,签了20年的租用合同,一次性给了我三万元租金。”
“这个钱入村集体账户了吗?”
王作凤迟疑了一下:“没有,当时我考虑到入集体账户后开支比较烦琐,就一直放在我这里,后来村里修路,让我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了。”
据调查结果,王作凤因未将村集体收入纳入村账管理,直接坐收坐支用于村务支出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农村资产台账、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举措,形成家底清楚、分类详细、动态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让每笔钱都用得清清楚楚。
“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是广大农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焦点,对于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公开曝光。”该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江苏省丰县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