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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纪委 临沂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4-30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疾,坚决刹住违规吃喝歪风,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平邑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孟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1月,孟晋在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期间,违规接受被检查企业宴请。2024年3月,孟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八中队中队长段海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10月,段海波在开展交通巡查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在工作日午间饮酒。2023年12月,段海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垛庄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刘乃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12月,刘乃军利用办理生猪屠宰产地检疫证明职务便利,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刘乃军系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24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物业服务股股长刘海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5月,刘海涛违规接受辖区内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宴请。2024年1月,刘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侵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损害党的形象,滋生腐败问题。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依然心存侥幸、“吃心不改”,置纪律规矩于不顾。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清醒认识违规吃喝问题的危害性,提高对风腐一体的认识,时刻警惕由风及腐,自觉同“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作斗争,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节日多发易发问题,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坚持风腐同查,深挖“四风”问题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加强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