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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纪委监委丰富《监察法》学习方式 提升学习质效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22

        平邑县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学习活动,抓紧抓实五项措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班子成员带头学。《监察法》公布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先学一 步,学深一层。充分利用党员集体学习日、主题活动日等,到所在支部进行专题解读,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监察法》的精神内涵,确保以知促行、精准执行。
        创新载体灵活学。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网站和“清风平邑”微信公众号作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多维度、多角度宣传《监察法》,并将监察法全文推送给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方便对照学习。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组织业务骨干上台授课,通过带头讲学、交流探讨等形式,提升法治思维、专业能力。
        跟班学习结对学。建立乡镇纪检干部跟班学习制度,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纪(工)委副书记、专职纪检干事到县纪委轮训,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指定县纪委业务能手担任“导师”,手把手在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进行传帮带,在一线锻炼中提升对《监察法》的理解、掌握和运用。
        注重实践干中学。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三大战役,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方式,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