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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四项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10-15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以来,兰山区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全区党员学思践悟,将《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广泛宣传,掀起学习热潮。督促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解读等工作,通过组织巡回宣讲、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热潮。同时,在区内主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利用手机报、移动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平台,运用户外LED屏、建筑围挡、社区宣传栏等社会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在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专栏,集中转载、刊发《条例》全文、释义解读、图表、理论文章和评论员文章等。

        做好结合,开展集中学习。将新《条例》纳入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并且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区委部署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研读,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将新《条例》列入今明两年区委党校培训内容,做到重要培训每期都有课程,实现所有参训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依托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组织开展在线学习竞赛活动,督促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

        明确责任,抓好关键少数。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内容,督促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学习贯彻《条例》中发挥好表率作用。同时,纳入2018年度镇街道、区直部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强化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2018年全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区委和区纪委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学习不深入、执行不到位以及违反党纪的问题,确保全区党员干部学好用好、熟读精通、全面掌握、熟练运用、作出示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