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到实处,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组织在深入学习中,充分认清了需要重点把握以下问题:
以政治建设统领纪律建设。《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明确突出出来,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这样修订,既强调了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彰显了纪律建设的根本要求。
以政治纪律为纪律之首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此次修订,对“政治纪律”方面的修改和变动最大,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更显特殊重要性的是,《条例》新增条款中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规定就占近一半。通过学习贯彻《条例》,需要把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纪律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党的政治性与纪律性的有机统一和高度融合。
以问题导向凸显时代特征。这次修订,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随之出现的新的违纪行为,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通过修订,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对新型的典型违纪行为作出明确处分规定。如此,细化了监督执纪依据,丰富了纪律审查的内容,增强了党规党纪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纪严于法衔接纪法联系。此次修订《条例》,实现了执纪和执法的有效贯通衔接是一个亮点。强调党纪先于国法、严于国法、挺纪在前,要求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党员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先给予党内纪律处分。出台新的规定,既适应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形势任务,又推动了党内纪律法规与监察法的有效衔接。
《条例》修订后,不仅强化了党员的政治纪律意识,坚定政治信仰,确保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有利于遏制当前新的腐败变种,切断利益输送渠道,压缩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有助于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