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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款岂容“冒名顶替”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24

“都怪我一时糊涂,心存侥幸,钻了政策的空子,作为党员放松了自我要求,造成了不良影响。”面对调查组的教育和帮助,王某和承认了错误。

事情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费县上冶镇纪委接到反映,刘官庄村党员王某和冒用其父亲王某怀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经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了解到,王某和的父亲是低保户,可以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我父亲身体不好,住的离我家比较远,想着以后接过来方便照顾,就改造了以前买的一处老屋,就是这间房子。”调查组第一次找到王某和时,他带着调查组现场查看了改造完成后的房子。

原来,2014年底,王某和以方便照顾父亲为由,找到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玉,提出以其父亲的名义申请改造多年前自己购买的一处旧房屋。在其填报危房改造申报材料时,均使用其父亲的信息,而照片使用的是王某和购买的旧房屋。2015年房屋建成通过验收后,危房改造补助款1.6万元拨到王某怀账户中,王某和搬入改造的新房居住至今。

2020年7月,王某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危房改造款也一并退回。因把关不严,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农款项,要确保真正发放到需要的群众手中。凡是在危房改造款上动手脚的,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镇纪委书记刘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