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铜井镇灵山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东营庄大组原负责人师立江违规收取和使用扶贫收益资金问题。2017年,灵山村东营庄大组以动员捐款的名义,违规收取参加《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帮扶协议》的贫困户扶贫收益金2万余元,发放给本村其他贫困户和支付村自来水水费和管道维修费。2020年6月,铜井镇党委给予师立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大庄镇莪庄社区党总支委员、东河村党支部委员、前东河村大组负责人张修战违规发放低保金问题。2014年底,张修战任职期间,通过集中领取低保户低保款再次分配的方式,将29户低保户近5万元的低保金扩面发放给112人,违反了群众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大庄镇党委给予张修战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各级脱贫攻坚政策,杜绝变形走样。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确保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助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