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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2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日前,临沭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玉山镇东石河村原党支部委员兼石河后庄村原负责人张勤柱违规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张勤柱利用担任玉山镇东石河村党支部委员兼石河后庄村负责人职务便利,在石河后庄村实施2014年度和2016年度扶贫项目过程中,擅自改变扶贫专项资金用途,先后多次违规将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30876.4元挪用于石河后庄村集体修建生产路、广场等村级事务支出。2016年9月和11月,张勤柱在负责实施石河后庄村2016年度扶贫项目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将扶贫专项资金共计48615元挪至由其担任法人的临沭县惠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营利活动。张勤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郑山街道邢屯村原村委委员邢玉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8月,邢玉民在担任郑山街道邢屯村村委委员期间,在明知其母亲已购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其母亲贫困证明等申报材料,使其母亲以贫困户名义获得危房改造资格,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709.06元。邢玉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监管,保障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根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大线索挖掘和案件查办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以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作风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