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证
——在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7日)
戚 军
我代表中共临沂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1年任务。刚才,王安德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市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12次,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学深悟、笃信笃行。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召开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县区纪委书记座谈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行动起来,成立监督问责工作专班,紧盯防控责任落实、医疗物资生产、群众生活保障等及时跟进监督,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政策措施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全市共受理涉及疫情信访举报256件,处理党员干部112人。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等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违法占用耕地及违建别墅问题等专项治理,扎实做好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专项清查、合村并居问题整改监督、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等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41件154人,违反组织纪律案件155件167人。
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市委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意见,把主体责任细化为6个方面40项重点任务,分解到31个部门单位。组织对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和93个市直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八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反馈、督改问题606个。聚焦任职不足1年和任职超过5年的303名县级领导干部,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精准“画像”、靶向监督。将市管企业和市属高职高专党委书记纳入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范围,拧紧责任链条。认真落实问责条例,严格程序,精准问责,全市共问责党组织77个、党员领导干部411人。
(二)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把护航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基层“微腐败”4个重点,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健全与巡察、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向县区集中交办50条重点问题线索;加大领导包办、挂牌督办和直查直办力度,严查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67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7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8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制定《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公安机关异地管辖涉黑涉恶案件的答复》,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开展“伞网清除”专项行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领导干部“联点包案”制度,集中攻坚重点案件。对扫黑除恶相对落后的县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83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6人。
巩固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按照省纪委监委“一市一领域”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领域专项整治,督促各县区和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让老区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建立与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政临沂》《行风热线》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置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89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9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3人。
(三)精准有力纠治“四风”,一贯到底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穿于各类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查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及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56起,处理76人。用好“直通车”机制,全面排查“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上下同治,减轻基层负担。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8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9起123人。
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人群,开展不间断察访。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内容,严查隐形变异、顶风违纪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制定公务用车、商务接待等制度规定,推进源头治理。全市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418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2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7人。
积极营造担当干事氛围。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先后为14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容错纠错5起。
(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推进市县巡察全覆盖。市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3次研究巡察工作,市委书记专题会议2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对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市县同步开展两轮巡察,完成对43个市直部门单位、227个县区直部门单位、27个乡镇(街道)、1870个村(社区)的巡察,共发现问题3.4万余个、移交线索3340件;配合省委巡视组对部分市直扶贫行业部门和镇村开展脱贫攻坚巡察“回头看”,组织对供销系统开展上下联动、交叉巡察,市县巡察覆盖率达到89.4%。
抓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从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开始,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情况时,市级分管领导一并参加反馈会议,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即知即改。纪检监察机关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常态化跟踪督查,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修订完善17项制度和21项工作规范,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巡察后纪律作风评估,建立巡察组监督员制度。强化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我市巡纪联动协作的经验做法被省委巡视办推广。
(五)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做实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着力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重要情况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使用”,市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58人次;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形成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为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强化信访监督。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行动,5年以上积案全部化解,5年以下积案化解率为95%。做好农村实名举报办理工作,查实率66%,结服率77%,大量初信初访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完成部署应用任务。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8702件次,数量持续回落;进京到省访233件次,同比下降53%。
用好“四种形态”。统筹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手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对谈话函询情况的抽查核实力度,提高直接谈话比例,全市共谈话函询1225人次,同比上升26.4%。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纪法标准,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审慎稳妥用好每一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54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326人次,占50.4%;第二种形态4015人次,占32%;第三种形态917人次,占7.3%;第四种形态1288人次,占10.3%。
(六)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健全制度机制。紧跟改革步伐,进一步整合规范工作流程,精准执行纪律标准、监察法标准和刑事审判标准,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盯住关键环节,先后制定《提前介入审理党纪政务案件的工作办法》《加强和改进申诉案件“下管一级”的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中止党员权利工作的实施办法》《市监察委员会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10多个制度文件,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完善监督体系。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新成立的6家市管国企设立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新增内设机构20个、人员编制72名。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考核办法,对市管企业、市属高职高专纪检监察机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加强对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交叉监督、协作办案等机制,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全市乡镇纪委监察室共立案2245件,同比上升16.9%。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三类腐败问题”,加大对国企、金融、司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反腐力度,着力减存量、遏增量。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市管干部48人,先后查处了周东峰、刘星、李森、冯学敏等典型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408件,初核6281件,立案5616件,结案589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59人,留置3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7人,主动投案17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追回境内在逃人员2人,在全省有境内追逃任务的地市中率先清零。
着力提高审查调查质量。在全市推开案件质量保障“六化”建设,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推广。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优质案件评选,打造“铁案工程”。坚持安全文明办案,组织对“走读式”谈话、审查调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在全市通报,督促各县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严格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完善留置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案促改,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原因剖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97件,推动监督、办案、治理贯通融合。制定《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开展跟踪回访,传递组织关怀。拍摄《利剑出鞘》《一名公安局长的“多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抓实系统内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组织督导检查11次;高标准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基层党支部评星定级等工作,“沂蒙清风”党建品牌获评市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市纪委监委机关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被评为“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有18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增强履职本领。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用好中央纪委在线培训专栏,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组建教学研究室,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举办培训班85期、培训5400余人次。依托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通过驻村帮扶、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强化实践锻炼。建成外部信息查询平台,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督能力。
从严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围绕线索管理、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内部约束。完成第四轮系统内专项检查,实现对12个县区纪委监委的全覆盖。严格落实“十严禁”、外出报备、内部监督员、打听案情登记备案等制度,自觉接受特约监察员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全市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37人,组织处理55人。
回顾过去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使命,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省市委工作安排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正确处理好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高质量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主线,必须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实事求是,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治、标本兼治,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必须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使纪检监察干部养成依规依纪依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必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增强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开展政治监督的手段不够丰富,日常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有待提升,督促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力度需要加大;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有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禁而未绝;一体推进“三不”系统性协调性不强,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离高素质专业化要求还有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以“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行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细研深悟、知行合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
紧扣“国之大者”主动跟进监督。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着力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推动上级部署要求在临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围绕市委确定的“八个第一方阵”“六强六富六精”“三步走”目标任务,紧盯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商贸物流、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找准政治监督的着力点、切入点,通过开展调研督导、专项检查、专项巡察等方式,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克难攻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坚决查处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追责问责。严肃换届纪律,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从严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的严肃处置。扎实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严厉打击涉腐洗钱行为,继续开展个案攻坚,力争取得新突破。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统筹把握力度和节奏,保持审查调查基本面稳定,防止出现大的起伏;强化自办案件导向,组织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综合分析,提高处置精准度;对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做深做实初核工作,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快查快结、优质高效。继续深化案件质量保障“六化”建设,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盯住留置场所管理、“走读式”谈话等关键环节,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做实以案促改。通过开展案卷分析、案例研讨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升审查调查能力。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巡察专题报告等载体,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健全制度、优化治理,并跟踪督促落实;用好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找准层级特点和行业风险,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功能。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倡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导向,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把说了当做了、把发文当完成等问题坚决纠正;对敷衍塞责、懒政怠政,上推下卸不作为、拍脑袋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着力破解“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完善精文减会负面清单,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文件会议数量只减不增。用好“直通车”机制,查摆问题从下往上看、解决问题从上往下抓,精准施治过度留痕、搞“责任甩锅”等问题,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持抓细节、抓具体、抓日常,盯住重要节点、关键人群和薄弱环节,严查转入“地下”的吃喝歪风、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一些地方、单位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科学监督,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让不正之风无所遁形。
推动化风成俗。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推动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严格自我约束,以优良作风促发展、保落实。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惩腐打伞成果。健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着力加强对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紧盯不放、深挖彻查,持续释放“有伞必打、有网必破”的强烈信号,防止除后又生、死灰复燃。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持续纠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物业领域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为群众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加大基层监督力度。强化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的监督约束,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督促县乡党委政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落实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初次举报工作机制,提升办理质量和首办结服率,着力解决越级信访问题。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联系县区纪委监委工作制度,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增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
(五)全面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有效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突出“三个聚焦”,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核心职责,扎实开展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实现十三届市委巡察全覆盖。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完善推动治理、深化改革、未巡先改等有效做法,更好发挥巡察成果综合效应。
健全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坚持市县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联动巡察、交叉巡察,不断创新符合实际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形式。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既稳步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巡察质量和效果。根据省委巡视办部署,试点开展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帮助查找短板、规范程序、健全制度,促进巡察能力和质量整体提升。
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组办会商以及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提高监督质效。加大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符合巡察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厘清责任、细化流程、打通堵点,增强监督合力。
(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突出重点抓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作配合、“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指导市管企业、市属高职高专纪检监察机构把准职责定位、优化工作流程,增强派驻监督效能。跟进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范监察权运行,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权利。
扭住责任强监督。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使命,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合力运行的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组织真正把责任扛起来、落下去。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深化廉政谈话和述责述廉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开展监督的重要抓手,对各级党组织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述责述廉会、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以及年度考核、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建立监督台账,跟踪督促整改。做深日常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督促党委(党组)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完善体系聚合力。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统筹监督力量,加强机关内设机构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在信息共享、线索处置、监督检查、政治生态研判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七)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想干会干干好、风清气正心齐”的浓厚氛围
做好关心关爱工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积极容错纠错,对故意和过失、因私和为公、违规和试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大落实力度。严查诬告陷害行为,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关怀帮扶工作,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促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不依法办事等问题,营造公平公正、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营商环境。紧盯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及时跟进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进清廉建设,形成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的良好政治生态。
精准规范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聚焦管党治党责任、领导责任,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规划不务实、不彻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尽力、不到位,以怕被问责为挡箭牌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坚决追责问责,问出干劲、问出担当。同时,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把问责的板子打准,防止挫伤干部积极性。
(八)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引方向,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成坚强战斗堡垒,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坚持好干部标准,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保持合理的干部梯次配备,扩大系统内外、上下干部交流,形成“一池活水”。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换届为契机,配强县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人员力量。
全面提升能力素养。突出政治教育,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深化全员培训,加大对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通过外出学习、举办讲座等形式,更新思想观念,提升境界格局,推动改革创新。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外部信息查询分析平台应用,用好巡视巡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增强运用大数据开展工作的能力。坚持实战导向,采取以老带新、以干代训等方式,在斗争一线锻炼干部,培养一批审查调查业务能手。发扬“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创先争优,真抓实干,破解难题,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扛牢内部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深入查找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制度笼子,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继续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更加关心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者当好后盾。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严肃处置,持续防治“灯下黑”,锻造过硬铁军。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勇担使命,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